欢迎访问四川省升钟水利工程运管中心网站!
站内搜索: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四川省节约用水2023年“上台阶”工作要点
时间:2023/3/11    来源:省水文处(省节水办)    编辑:办公室 杨黎    审稿:邓豪   阅读次数:1539

政策解读|四川省节水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节水行动四川要点

为全面实施水资源节约战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为指导围绕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上台阶”要求,实施水资源节约战略,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国家和四川省节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水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亿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9.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8以上,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持续落实国家和四川省节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工作上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节水方针

1.深化节约用水联席会议机制。落实《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例会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互动,共同研究部署节水重大事项,共同推进解决全省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实施“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全面推进实施“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3.开展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落实《四川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2023年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清单。持续开展用水基础信息调查,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用水情况普查。严格区域产业准入,黄河流域新上能源、化工项目用水效率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节水全程管理

4.严格用水效率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探索发布《用水效率公报》

5.严格节水评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将节水指标与取用水量审批挂钩,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每季度报送节水评价台账。

6.严格用水计划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1月31日前对本行政区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单位,按照用水定额全部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督促用水单位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次年取水计划,实现年用水量超1万立方米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筑牢水资源节约集约管控线。

7.强化定额管理加快用水定额指标体系研究,适时形成成果、修订完善用水定额规范用水定额执行,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载体建设和考核监督等方面的严格约束作用新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评选等必需采用用水定额先进值。在黄河流域探索推动高耗水行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

8.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节水设施,将节水设施的建设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节水设施的验收管理。

9.格监督检查组织抽选5市10县50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加强市(州)、县(市、区)节水评价计划用水超计划超定额行为处罚监管等重点环节抽查;复核水利部反馈监督检查问题并指导整改;指导市级开展节水监督检查;曝光一批超计划、超许可、超定额等违规取用水行为。

10.加大考核力度。做好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优化对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节约用水考核指标系,严格开展考核工作。推动将节水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

(三)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11.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配合水利部完成对2022年已建成节水达标县的复核。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全省18个市辖内45%县(区、市)建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甘孜、阿坝、凉山3个州辖内25%县(区、市)建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12.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全省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100%实现取水计量,持续创建节水型灌区。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推进畜牧渔业节水,创建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推进农村生活节水,推进农村集中供水管网节水改造,配备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13.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加快工业节水改造提升,推动工业节水增效。持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园区以及国家水效领跑者创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高耗水行业100%建成节水型企业,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水近零排放试点及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工作,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1%以上。

14.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缺水城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力度;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积极推进2个试点城市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创建一批节水型小区。

15.开展公共用水管理。推广公共机构节水技术,持续推进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指导市州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全省40%以上高校建成节水型高校、5%的中小学校建成节水型中小学校100%的省直机关厅(局)、市(州)局及60%以上的省直机关厅(局)、市(州)局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对满5年的节水型单位开展复核,实行动态管理;遴选一批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一批节水型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节水型公共服务场所。

16.强化缺水地区节水。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鼓励城市绿化环境用水、生态用水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非常规水利用量达3.3亿立方米。开展5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3%以上。

17.推动节水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