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我省首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强化水资源保障和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四川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四川是水资源大省、千河之省,水资源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总量丰富。年均水资源总量居全国第2位;人均占有量2900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时空分布不均。时间上,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空间上,盆地腹部区水资源总量仅占20%、人均不足1000立方米。三是地处长江、黄河的上游,承担着建设上游生态屏障的重任。加强水资源的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十分重要。
近年来,四川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不断完善,严格取用水监管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加快破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持续提升。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水生态问题越发凸显,加快水资源立法十分必要而紧迫。